2019长春市医保报销比例
2019长春市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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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门诊报销,年度内门诊使用基本药物金额在0-1200元内,报销比例为50%。2.住院报销比例,在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起付线200元,报销80%-85%;在区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400元,报销70%-80%;在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800元,报销65-75%;在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1100元,报销55%-65%;市外医院报销比例为45%-70%。提问者认为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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