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6年8月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直属为市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设有行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网络管理科、稽核督查科等6个科室,并下辖四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联系地址:开封市黄河大街与金耀路交叉口东北角
开封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2、首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房价30%的自筹资金,第二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房价50%的自筹资金;
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全额发票
3、夫妻双方身份证
4、户口本
5、婚姻证明
6、工资收入证明
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贷款流程
开封公积金贷款额度
1、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30年,还贷年龄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2、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标识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3、凡在户籍地开封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可持就业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6个月以上缴存明细,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