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归集、管理全市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五、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 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
八、 承办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内江公积金贷款查询
网上查询
内江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img.neijiang.gov.cn/gjj/dl.gsp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查询项目: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短信查询
服务内容:
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收费标准:
免费
内江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15%)的;
非房屋类: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出境定居或非本市户籍缴存人已未在本市就业的;
3、本人或配偶及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离休、退休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材料
房屋类: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为购房人配偶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一年之内领取)、如异地购房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4、缴纳契税发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为购房人配偶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权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5、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的其他材料
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为购房人配偶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验收手续证明
4、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费用决算书
5、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为借款人配偶的,应包括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出具的,最近12个月已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需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
5、如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
6、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内江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部门签发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或法院的裁决书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缴存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明和最近半年的领取证明
4、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的其他材料
三、出境定居或非本市户籍缴存人已未在本市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或户籍证明文件
5、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四、缴存人死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人的死亡证明
4、支取人与缴存人的身份证明或经公证的财产继承或受赠的法律文书
5、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的其他材料
五、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或给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困难证明
4、提供医保中心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支付表(包含统帐结合表、高额护理补助险表、公务员补助表)、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出入院证明
5、患者和提取人的关系证明
6、(或县级以上相关单位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7、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权机关签发的批准离、退休证明或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
2、提取人的身份证
3、劳动部门签发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或法院的裁决书)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支取额以百元为单位的整数计提,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2.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建房贷款的,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贷款金额。
3.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住院费用的住房公积金。
4.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提取最多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的住房公积金。
5.租房提取每次提取额为超过上年度实际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15%)部分的金额。
注:以上的提取每年只能以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支取额以百元为单位的整数计提,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