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2015年4月23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度最新政策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3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国家住建部《关于对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检查的意见》,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经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对中心现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1、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2、恢复于2013年11月15日暂停的职工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恢复于2013年11月15日暂停的职工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4、按照《通知》中,职工首次贷款购买住房或首次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后再次贷款,可按首套住房办理的要求,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达到总房价50%的限制和利率上浮10%的规定
5、按照《通知》中,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虽首贷未还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的要求,对现行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国家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即: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乌鲁木齐公积金查询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热线采用电话自助查询(IVR)和人工座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公积金各业务咨询、业务查询等服务。其中电话自助查询(IVR)服务时间为全天24小时,人工服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30-19:30。
电话自助查询(IVR)服务包括以下几项(建设中):
一、账户信息查询:
公积金账户情况和贷款还款情况
二、政策自助查询:
提供缴存、支取、贷款业务政策法规查询
三、公积金各受理网点查询: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地址和交通信息
人工服务包括以下几项:
1、业务咨询,受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理时间、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咨询;
2、投诉建议,受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业务办理中不规范行为等的投诉,接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或业务的建议等;
3、回访调查,由客服人员主动呼出,对投诉建议处理结果、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回访和调查。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计算器可参考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wlmqgjj.com/Calctools/netloancustom/Index
在线使用专业版房贷计算器。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计算、新房二手房水费计算、房贷提前还贷计算三合一。
只需选择相应标签、输入参数后即可开始计算。因该计算器未要求查询人提供个人贷款的证明材料,所以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以最终受理结果为准。详细可拨打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