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盐城市人民政府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东台、大丰、盐都、亭湖、射阳、建湖、阜宁、滨海、响水九个管理部和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资金运用管理处、财务处、行政执法处、监察室(稽核内审处)、技术信息处、机关党委、业务部等九个处部,是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职能部门。
盐城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盐城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ycgjj.com:7005/login.jsp
温馨提示:
1.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输入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后四位,登录后可根据提示自行修改密码。
2.查询单位公积金,输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初始密码为123,登录后可根据提示自行修改密码
3.个人贷款查询时请输入个人贷款账号,初始密码为个人公积金密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电话查询
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公积金龙卡查询
职工持龙卡到承办银行(建设银行)柜面或ATM机上查询
操作步骤:ATM机查询:插卡→输入密码→其他查询→公积金查询→企业代码输入(0515)
电话查询:建设银行客服热线95533查询:拨95533→按8→按2→按0515#→按1或按2→根据语音提示可输入身份证号码等查询;
查询范围: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盐城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4.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6.新就业人员支付租住自住住房房租的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个人帐户因封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因个人帐户封存原因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注:请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原件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