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借贷

2015年8月6日,企业间借贷被确认为合法,早在1991年的司法解释中也证明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合法,企业间借贷的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基准利率为参考,在浮动利率范围执行。

企业间借贷合法吗

2015年8月6日,最高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部司法解释改变民间借贷原有的司法解释,首次确认企业间的借贷效力。

其实早在1999年的司法解释中,就已明确,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而此次司法解释则进一步明确,公民、法人与组织各自内部与外部相互借贷,都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备受关注的是,这意味着,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合法化。

企业间借贷利息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之规定,前述利息扣除标准中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既包括基准利率,也包括浮动利率。

企业间借贷司法解释

该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间借贷税务

企业之间发生的借款行为所产生的利息,贷款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对于借款人而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不超过规定限额的范围内从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