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湛江医疗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219.132.4.6:6012/web/ggfw/app/index.html#/ggfw/home

电话查询:湛江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59)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自动语音查询电话:0759-3619222(若该号码暂停服务,请拨打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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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简介: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身为“湛江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成立于1984年;1993年独立为湛江市社会保险事业局;1995年改名为湛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01年机构改革再改名为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宣教科、财务计划科、保险关系科、待遇核发科、医疗保险科、信息技术科。从2002年7月起,湛江市实行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市社保局下属有赤坎、霞山、开发区、麻章、坡头、东海岛分局,隶属市社保局垂直管理。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

电话:0759-3313111、3119200

传真:0759-3367002

邮编:524043

湛江医疗保险查询网:http://www.gdzjsi.gov.cn/

湛江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一)普通门诊待遇

1.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向参保居民社会保障卡划入20元,主要用于村(居)级卫生站门诊消费,方便参保居民在基层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刷卡消费,即时结算,用完为止。社会保障卡内结余资金可结转次年门诊使用。

2.参保人在参保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300元。

(二)特殊门诊待遇

患有规定的23种疾病的参保居民,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手续,在门诊治疗按规定给予报销医疗费用。

(三)开展提高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

将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纳入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治疗上述重大疾病的限定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

湛江医疗保险缴费

缴费比例

湛江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湛江市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统一为 :2270

按医疗保险基数计算,个人缴纳为45元,单位缴纳170元

缴费方式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湛江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