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在我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贵阳医疗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118.112.188.109/nethall/login.jsp

电话查询:贵阳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851-5807469),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贵阳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8号

办公室 电话:0851-5807469、5807469      

南明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神奇路48号-南明区医保中心

办公室 电话:0851-5817315、5817315 社保中心 0851-5827601、5827601

云岩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42号

办公室 电话:0851-6520253、6520253 基金征缴业务部 0851-6520293、6520253

花溪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园亭路48号

办公室 电话:0851-3620891、3620891 收付管理中心 0851-3620458

贵阳医保查询网址:http://gzgy.lss.gov.cn

贵阳医疗保险缴费

缴费年限

贵阳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

注:医疗保险缴纳的年限只能累计到退休时才进行计算,不足15年也是需补齐的。

缴费方式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贵阳市医疗保险缴费规定须知

缴费地点

贵阳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贵阳医疗保险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821.23元为缴费基数;超过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3659.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缴费基数。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单列,按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642.47元)至300%(13659.25元)进行保底、封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6年1月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2016年1月-2016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差额部分,于2016年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6年7月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6年1月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821.2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3659.25元(其中分10档次,任选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6年7月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553.08元,35岁以下人员月缴费额为145.80元/月为(2015年为137.38元/月),35岁以上人员月缴费额为200.34元/月(2015年为177.79元/月)。

贵阳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7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420元;

报销比例为:70%。

2、退休人员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35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300元;

报销比例为:75%-80%。

3、灵活就业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7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420元;

报销比例为:70%。

温馨提示:

1、住院次数均指同年内的住院次数;

2、门槛费均不属于报销范围;

3、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的自付部分按国家规定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