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是一种职工生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从而可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酒泉医疗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www.jqrs.gov.cn/

电话查询:

酒泉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937)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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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2号

电话:0937-2663282

酒泉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简介:酒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拟定全市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征缴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基金调剂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协助配合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工伤职工和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待遇审批和待遇调整等工作。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2号

电话:0937-2663282

医疗科:0937-2618848

邮编:735000

酒泉医保卡查询网站:http://www.jqrs.gov.cn

酒泉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给代办单位;

2、代办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社会保险积极管理局受理申请;

3、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参保入户登记完成。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酒泉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酒泉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