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医疗保险

大庆医疗保险查询有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和窗口查询三种方式。按照市政府《关于降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起,阶段性地将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现行的8%调至7.5%;个人账户计入、住院待遇报销政策、门诊指定慢病政策仍保持不变。

大庆医疗保险查询

一、网上查询:http://dq12333.gov.cn/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右侧中部【快速查询】处,找到【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点击,在其下方显示个人社保信息查询,输入个人社会保险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大庆市定点医院、药房查询】【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查询】

二、电话查询

大庆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459-6371973),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三、窗口查询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大庆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大庆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按照市政府《关于降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起,阶段性地将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现行的8%调至7.5%;个人账户计入、住院待遇报销政策、门诊指定慢病政策仍保持不变。

此次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下调范围包括市区各类参保单位、个体医保参保人员。

全市目前有个体医保参保人员10.9万人,共有4种保险形式,此次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后,个体医保参保人员缴费比以前少,人均年少缴百余元。

从10月1日起,个体医保缴费标准调整情况为:一类(基本医疗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年缴费由3556.8元(月296.4元)调整为3420元(月285元);二类(基本医疗附加大额医疗补助)年缴费由2808元(月234元)调整为2671.2元(月222.6元);三类年缴费由2736元(月228元)调整为2599.2元(月216.6元);四类年缴费由1641.6元(月136.8元)调整为1539元(月128.25元)。

大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要注意4点:

一是千万不要发生欠缴保费现象。银行按月代扣缴费方式为按照累计欠缴月数总额扣缴保费。也就是说,银行卡里如果只够一个月保费,而参保人员已经形成了3个月欠费的话,属于保费不足额,会造成当月扣缴不成功,致使累计欠费达到4个月。一旦发生欠缴保费现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住院医保待遇自动封锁;欠缴保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设置半年医保待遇等待期,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因此,参保人员缴费时最好存足1年保费。

二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时,必须主动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不及时变更,仍按在职身份逐月缴费。

三是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额度随上一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请参保人员务必留意新闻媒体公告,或主动咨询所在社区医保专管员,随时了解政策变化,及时足额缴费。

四是工商银行缴费卡丢失重新补办后,参保人员必须及时通知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银行卡卡号信息变更,否则会形成欠费,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市民可通过电话查询自己的医保账户状态。电话语音查询系统分两部分:市政电话12333,管局电话4661233,拨通后按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大庆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大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在大庆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者、个体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具有大庆市区户籍的,其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不含男60周岁和女50周岁人员)。持市区外户籍的,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已在大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个体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其年龄可放宽至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具有大庆市城镇户籍的,但在异地从业的人员,不符合参保条件,可在从业所在地参加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市区户籍的,要进行大病申报;市区外户籍的,要进行体检和大病申报。已患有恶性肿瘤、血液系统恶性疾病、重症精神病、器官组织移植、肾功能不全、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其他重大疾病的,不允许参加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大庆市政医保报销比例

大庆市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