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荆州沙市区医疗保险局

荆州市沙市区医疗保险局位于湖北 荆州 沙市区江津路218号(邮政编码434000),主要经营建立落实保障职工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注册资本不详,公司联系电话为0716-8564111

荆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市直城镇职工参加大额医保,享受待遇标准为:报销封顶线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15万元,报销比例90%,其中乙类费用及异地就医等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比例执行;对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支付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予以补助;对基本统筹支付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予以补助;对基本医疗统筹支付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予以补助。

此外,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不增加参保个人负担。享受待遇标准为:报销封顶线在居民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55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8000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部分报销50%;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

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办法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社保与医保的区别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