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医疗保险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相比2016年有所调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6〕14号文件,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每人,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去年,在校学生及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缴费是60元每人,今年提高到150元每人。其他人员从140元每人提高到150元每人。参保对象可以在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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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45)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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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医疗保险中心

怀化医疗保险管理处

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在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与参保人员享受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普通门诊及购药:凭医保手册和医保IC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协议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用个人账户金或现金支付。

  2、门诊特检特治:特殊检查(如彩超、CT等)后72小时内发生住院的,其费用按发生费用的定点医院住院规定报销,不住院的不予报销。

  3、急诊:参保人员72小时内在定点医院发生急诊,其日期与住院时间相连续的或急诊抢救死亡的费用,可视同住院按政策报销。

 4、住院:

(1)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6万元以上为大病互助,大病互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2)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200元、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政府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100元。在医保结算年度内,在同一或以下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不再负担起付标准费用。在二级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参保人员需补足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

(3)起付标准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负担。

(4)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84%、二级医院87%、一级医院90%、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政府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92%。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再提高3%。大病医疗互助基金不分医院级别,统一按92%报销。

(5)特殊病种门诊:

 ①可申请特殊门诊的种类: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神经并发症)、高血压三期(合并心、脑、肾、眼、并发症)、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血友病、肝硬化、脑中风后遗症(发病一年内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慢性活动性肝炎、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脏瓣膜病(风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帕金森综合症、泛发性银屑病、精神分裂症、浸润性肺结核、哮喘。

 ②参保人员持以下的资料:《湖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手册》、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既往相关病史资料、近期相关资料(二级以上医院的原始资料、复印件须经医务科盖章核实)到市人社局医保科申报并填写《怀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申请表》。

③市本级评审时间及有效期: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底各评审一次,评审通过者有效期一年,次年重新申请评定。

怀化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有时间限制吗?

目前,怀化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怀化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怀化医疗保险费用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相比2016年有所调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6〕14号文件,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每人,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去年,在校学生及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缴费是60元每人,今年提高到150元每人。其他人员从140元每人提高到150元每人。参保对象可以在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