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养老保险

2016年度镇江市区用人单位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32元,上限为14496元;镇江市区个体工商户及 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4832元,下限为2432元。

镇江养老保险查询

网上查询

镇江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hrsszj.gov.c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及缴费情况等。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33

查询范围:可以咨询养老金补缴(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金转移等问题。

网点查询

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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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养老保险改革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2016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市区(指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享受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三、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各区要积极筹措资金,迅速组织实施,确保6月30日前将增加待遇发放到位。 

  镇江城乡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镇江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已退休 

  1、已退休本市城镇户口缴费满15年以上的 

  2、已退休本市城镇户口缴费未满15年的 

  3、已退休非本市城镇户口。 

  未退休 

  1、未退休本市城镇户口的 

  2、未退休非本市城镇户口。 

  镇江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已退休本市城镇户口: 

  缴费满15年以上的:《身份证》、《镇江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本人档案》。 

  缴费未满15年的: 

  1、《镇江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镇江市职工劳动手册》 

  2 、本人申领的: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 、《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已退休非本市城镇户口:《国内市外退休人员邮政储蓄发放退休养老金表》、邮政储蓄存折印有帐户的页面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未退休非本市城镇户口: 

  一次性申领个人帐户储存额 

  1、《镇江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明细表》 

  2、职工本人在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号那一页的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的《农民合同制职工退保申请书》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非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一次性待遇表》一式两份。 

  5、职工本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除提供 1、2、3点资料外,还需提供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镇江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个人或者单位社保代理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养老待遇申领的相关手续。

镇江2016养老保险基数

2016年度镇江市区用人单位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32元,上限为14496元;镇江市区个体工商户及 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4832元,下限为2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