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医疗保险

抚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要提供包括户籍人口、重症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及在户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包括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抚顺医疗保险手续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过程及相关手续

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学校、幼儿园进行申报登记。

2、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到所在社区或学校进行申报登记,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进行注册。(附带一寸近期彩照二张)

3、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要提供包括户籍人口、重症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及在户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包括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4、城镇居民参保后,如发生人员增加或减少、人员类别等信息变更,由所在街道(社区)、学校负责办理变更登记。

5、参保人员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家庭参保信息变更(包括入户新生婴儿、合法收养子女及户口迁入出人员、退伍复转军人、死亡、出境等)时,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资料到所属社区或学校进行信息变更登记。经审核、盖章后,每月初由社区上报街道、学校,统一到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增减登记表》,办理变更手续。

6、参保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通过审核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制作和发放“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

7、医保卡或就医手册如遇遗失或损坏,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件申请补办。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核准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补发。

8、符合参保范围的人员按保险年度参保;未成年居民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老年、成年居民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时一次缴纳保险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作为老年、成年居民和其他非在校的未成年居民参保承办单位,负责上述人员的身份确认、参保登记、变更管理、基金征缴等参保工作,并发放《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和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同时将办理的参保资料和代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1月20日前上报、上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社区的参保汇总工作,并负责到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的日常业务办理。

10、各学校、托幼机构作为在校未成年居民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册幼儿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等工作,并发放《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和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同时将办理的参保资料和代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于每年9月20日前上报、上缴至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1、申请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承办单位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须全员申报参保。

12、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在同一结算年度内,缴费额不变,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3、18周岁以上非从业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可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换。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年限折半计算。未成年居民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计算缴费年限。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低保人员停止享受低保待遇后,不得按本办法继续参保,并应当从停止享受低保待遇次月起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保,其缴费年限折半计算。

抚顺医疗保险查询

抚顺社保网上查询

http://www.lnfssi.gov.cn/framework/lnfssi/index.jsp 

抚顺社保电话查询

抚顺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413-2443220),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抚顺社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抚顺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医疗保险电话

电话:12333

抚顺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http://www.fsrs.gov.cn/wsbs/

说明:登录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