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济宁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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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到济宁市医保处或缴费银行、定点医院查询;

2、拨打济宁医保处电话查询;0537-16860168(语音查询)

注明:可以有两种查询方式,按用户名称查询、按个人编号查询,查询来源: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济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均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再计入缴费基数

济宁市社会医疗保险处

2000年9月经市编办同意建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

济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中职学校学生、中小学学生及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60元。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80元;

2.老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27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90元,财政补助180元;属重度残疾人员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260元;

3.其他城镇居民按照每人每年27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210元,财政补助60元;属重度残疾人员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