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养老保险

伊春市养老保险中心有统一查询电话,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参保用户也可通过黑龙江养老保险查询网站查询养老保险参保信息,伊春个人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

伊春养老保险查询

1、持身份证、社保卡到伊春社会保险事业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2、通过伊春社会保险服务热线(12333)查询相关信息。

3、参保用户可通过黑龙江养老保险查询网站查询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伊春养老保险省外人员

伊春养老保险省外人员转移: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

伊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

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2016伊春职工养老保险

2016年黑龙江省伊春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

1、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2、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工龄调整,一年工龄2.50元钱。

3、与本人2015年所领取的养老金挂钩,为所领取养老金的0.5%。

4、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

6、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7、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8、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9、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