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养老保险

泰州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可办理台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时需要提供包括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泰州养老保险

办理条件

泰州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流程经办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给代办单位;

2、代办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社会保险积极管理局受理申请;

3、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参保入户登记完成。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泰州养老保险查询

网上查询

泰州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jstzhrss.gov.cn/

查询范围:可以查询个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及缴费情况等。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33

查询范围:可以咨询养老金补缴(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金转移等问题。

网点查询

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泰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下岗养老保险

泰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和培训再就业的实施意见》,为泰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下岗失业人员带来利好消息。

  适用范围

  列入国家、省、市经信部门化解产能过剩计划目录名单的企业及其分流安置职工。

  实施期限

  除另有政策规定外,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016年至2020年。

  《实施意见》为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出了一系列举措,都有哪些实招呢?接下来,小编为你一一解读。

  加强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1支持企业内部分流

  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对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支持更多吸纳原企业职工。

  ★对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职业培训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工艺技术较为先进、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方式,稳定现有岗位。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稳岗补贴。

  2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

  内部退养适用人员: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退养人员应在企业职工安置方案通过时一次性确定。

  内部退养条件:

  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

  内部退养规定:

  由企业按规定发放生活费,并依法按省、市当年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本人承担,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退休条件时办理退休手续。

泰州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http://58.222.185.50:9009/unitwork.html

1、泰州养老保险新参保用户请先注册。

2、系统提供个人信息查询、参保缴费查询、养老保险查询、医疗保险查询、失业保险查询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