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榆林养老保险查询

榆林养老保险查询说明:

1、榆林养老保险服务热线12333,可查询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2、持社保卡到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3、参保人可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查询”可获取更多信息。

[榆林养老保险查询数据由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榆林养老保险查询电话

榆林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912)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榆林农民养老保险方案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本市各县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第三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组织实施,坚持政府引导、居民自愿和“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五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县区级统筹。县区人民政府要统一安排部署本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的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划拨政府补贴资金,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检查审核基金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发放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等工作。

榆林职工养老查询查询

同榆林养老保险查询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原榆林地区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8年。1998年12月由实行了省级垂直管理后,更名为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下辖12个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地址:榆林市长乐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