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社保

潮州社保局位于潮州市城新路怡景大厦。潮州社保个人查询可以拨打潮州市的12333服务热线查询。或者上潮州市社保局的网站查询,使用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登录后查询,也可直接到潮州市社保中心窗口去查询。领取潮州社会保障卡后,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和原医保磁条卡到所属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激活时,原医保磁条卡内余额转入社会保障卡,并办理原医保磁条卡的销卡。

潮州社保局

潮州社保局位于潮州市城新路怡景大厦。各科室联系电话为:

保险关系科0768-2351702

待遇核发科0768-2355710

结算科(医保)0768-2357271

生育保险审核科0768-2264789

工伤保险审核科0768-2264789

信息审核科0768-2357593

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768-2275199

潮州社保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经办市直、中央、省驻潮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承担全市各项社保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直、中央、省驻潮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五、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负责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筹集、支付,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和运营事务。

六、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八、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

九、承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规划和开展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保险对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潮州社保个人查询

潮州社保个人查询可以拨打潮州市的12333服务热线查询。

或者上潮州市社保局的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zsbj.gov.cn:8081/czggfwxt/login.jsp

使用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登录后查询。

也可直接到潮州市社保中心窗口去查询。

潮州医保交多少钱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A档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60元,B档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4元调整为120元。

潮州市自2016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一是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按2015年B档标准执行,即:本市一类医院88%、本市二类医院83%、本市三类医院68%、外市医院58%。相当于原A档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全面提高3个百分点。

二是提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由原20万元分别提高为A档24万元、B档30万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由原23万元提高为35万元。

三是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由原单次限额1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年度累计限额3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提高为单次限额20元(含一般诊疗费)、年度累计限额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四是提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患有一种指定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同时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患有一种指定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缴费档次统一、待遇标准提高和大病保险标准调整等方面对潮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做出修订。  一、统一个人缴费标准。将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不再设每人每年30元的档次。

二、适度调整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人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3%,非定点医疗机构为48%。

三、调整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将参保人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设置家庭病床所发生的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增加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同时,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统一为60%,起付线统一为15000元,年度限额为50万元。

潮州社会保障卡激活

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开通):

1、集中申领:2011年11月起,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已经按区域、分阶段通过居(村)委或指定的服务网点向市民发放《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市民将表填好后交回领表处。

2、零星申领:市民需自行到指定的服务网点申领。

3、原医保磁条卡与社会保障卡的过度: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和原医保磁条卡到所属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激活时,原医保磁条卡内余额转入社会保障卡,并办理原医保磁条卡的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