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社保

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大兴安岭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大兴安岭社保查询

大兴安岭社保网上查询

http://sbj.dxal.gov.cn/

大兴安岭社保电话查询

大兴安岭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457-2756501),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大兴安岭社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大兴安岭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兴安岭社保社保卡

大兴安岭社保卡办理五步骤

(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大兴安岭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大兴安岭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5)参保单位或个人缴费参保个人凭制卡回执在指定时间内到原制卡受理窗口取卡。

大兴安岭社保局退休人员认证

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核查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文件的规定,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目前有3种方式参加资格认证:

1、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和协助认证表可以在其居住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或所在地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应在退休人员出生当月内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表》可由原企业或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给退休人员。如何领取《协助认证表》等事宜请与原企业或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也可访问当地社保局网站下载。

2、返回退休地时,可在户籍地参加初次采集指纹、人脸。采集后,可申请在社保局当地社保局网人脸认证系统办理资格认证。

3、参加人社部统一的异地联网认证。

大兴安岭社保局协助认证表

http://221.211.56.47/

一、适用范围:

      1.七十周岁以上(1946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在黑龙江省外居住的大兴安岭地区企业离退休人员。

      2.地区社保局代发林业集团公司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三、认证流程:

      1.登录网址:http://221.211.56.47 

      2.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填写正确的验证码;打印“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3.本人持此表及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局认证,认证表由居住地社保局盖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认证机构联系电话和认证时间。 

      4.企业离退休人员将此表寄回退休地社保局;林业集团公司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将此表寄回“大兴安岭地区社保局——资格认证科”。  

      四、其他说明: 

      1.因身份证号码、姓名、预留地址错误等原因,无法打印或无法在居住地进行认证的,请及时联系退休地社保局。

      2.非本系统打印的协助认证表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