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应按比例付保险金。

安顺医疗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gzas.lss.gov.cn/

电话查询:安顺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853)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上门查询:

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简介: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经办市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编制本级和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等工作。

地址:安顺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东路大楼

电话:0853-3285804

邮编:561000

安顺医保卡查询网站:点击进入>>

安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安顺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安顺医疗保险适用人群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或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生(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学生)以及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暂无缴费能力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安顺医疗保险缴费

目前,我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