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舟山养老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122.226.8.130:8080/sionlinezs/

电话查询:

舟山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80)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上门查询:

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简介: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87年9月,为全额拨款正县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草拟社会保险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法规;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支付,负责管理渔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230号

电话:0580-2023196

服务热线:12333

邮编:316000

舟山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http://www.zsrls.gov.cn

舟山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舟山养老保险缴费

根据《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缴费)工资的通知》(舟人社发[2016]7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16年度市本级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参加舟山市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个体缴费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

2016年1—12月份,市本级个体缴费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按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80%(2928元)确定,最高按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300%(10980元)确定。个体缴费人员可以在最低2928元到最高10980元之间确定缴费基数,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仍为18%。

2016年1—6月份预缴月缴费基数低于本年度所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2928元)的,或者本人确定的月缴费基数与预缴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

补缴

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需补缴上年度或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根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度补缴基数为3660元,补缴比例18%。

舟山养老保险金计算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139)

二、基础养老金:

目前,湖州市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舟山养老保险新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