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社保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与此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 23083巴中社保局
  • 23084巴中社保查询
  • 23085巴中社保生育保险政策调整
  • 23086巴中社保参保
  • 巴中社保局

    简介:主要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保基金管理、审计稽核、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具体经办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祠堂街79号

    巴中社保查询

    在线查询:http://119.6.84.89:7001/scwssb/login.jsp

    电话查询:

    巴中社保统一查询电话:12333

    上门查询:

    巴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祠堂街79号

    电话:0827-5261007

    养老保险科:0827-5280183

    邮编:636600

    巴中社保生育保险政策调整

    一、参保未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计算标准政策。

    参保女职工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按生育前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二、产前检查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女职工在合法生育期间正常生育的,定额支付产前检查费800元。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怀孕3个月以内的定额支付产前检查费200元;3个月至7个月的定额支付产前检查费300元;7个月以上的支付产前检查费400元。

    三、明确异位妊娠和人工流产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女职工异位妊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人工流产或者由于妊娠引发的并发症,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关系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标准支付。

    巴中社保参保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参加社保登记;

    2、申请人为本地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有: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医保IC卡工本费。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医保IC卡工本费。

    2、提交材料。

    把参保材料交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填写申请表。

    3、缴费。

    领取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4、领卡。

    到社区领取医保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