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社保

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宿州社保查询

在线查询:

【养老保险】http://ahsz.hrss.gov.cn/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1&n=30&c=3229

【医疗保险】http://www.ahsz.hrss.gov.cn/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1&n=30&c=3231

电话查询:

宿州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57)12333

上门查询:

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介: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为市直离休人员提供服务工作,负责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医疗管理、待遇支付和对全市两个定点管理等工作。

地址:宿州市胜利路劳动大厦医保中心

电话:0557-3066903、3066905、3066906、3066907

邮编:234000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简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主要负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职工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等工作。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

电话:0557-3044468

服务热线:12333

宿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简介:宿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及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负责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核定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地址:宿州市胜利西路583号劳动大厦5楼

电话:0557-3055608

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简介: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主要负责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调整和核定我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编制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各险种征缴计划。

地址:宿州市胜利西路583号劳动大厦南楼3楼

电话:0557-3021630

服务热线:12333

邮编:234099

宿州社保局

宿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宿州市胜利路375号

电话:0557-3055608

传真:3055608

宿州社保养老保险金计算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宿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最新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