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社保电话
电话:0558-5991220
亳州社保局
简介: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负责企业及其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组织团体的专职人员的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征缴、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待遇发放等工作。
亳州社保查询
在线查询:
【养老保险】http://www.bzldbz.gov.cn/gerenyanglao_search.action
【医疗保险】http://www.bzldbz.gov.cn/socialSecurity_search.action
电话查询:
亳州市社保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58)12333
上门查询: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
电话:0558-5132198
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
电话:0558-5991220
服务热线:12333
邮编:236800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
电话:0558-5132328
传真:0558-5132220
亳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毫州市新华路劳动大厦东2楼
电话:0558-5132338、5510832
服务热线:12333
邮编:236800
亳州社保养老保险转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