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在我国,为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如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则按比例付保险金。

焦作医疗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www.hajz.hrss.gov.cn/queryForm.do?addr=030

电话查询:

焦作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39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上门查询: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简介: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稽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医保病历和各种保险费用进行审核结算;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服务与扩面征缴工作。

地址:丰收路人社大厦

电话:0391-8826866

邮编:454000

焦作医保卡查询网站:http://www.hajz.hrss.gov.cn

焦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焦作医疗保险缴费

与往年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焦作市对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

据了解,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个人缴纳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个人缴纳1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60元,各级财政补助400元。

此外,持有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成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其居民医保费按前款相应标准由财政全额负担。

焦作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包括三类:具有焦作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技校、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市区或各县市城区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在校学生;未获得焦作市城镇户籍,但在焦作市城镇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员。

焦作医疗保险报销

一、现场联网结算

现在大部分的医院都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如:住院共花费5000元,报销3000元,患者只需缴纳2000元即可。此种报销较简便。

二、非现场联网结算

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

1、住院发票(医院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医院盖章)

3、诊断证明(医院盖章)

4、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5、病历(医院盖章)

6、有的地区需要信息确认单或者转诊单(医师签字、医院盖章)

出院后带以上资料,到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