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阜阳社保查询
- 2.阜阳社保缴费基数
- 3.阜阳社保单位参保登记
- 4.阜阳社保变更登记
阜阳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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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5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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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简介:阜阳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负责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接续、终止、基金结算以及参保单位、个人社会保险保险信息、数据的审核采集工作;负责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管理工作等。
地址:阜阳市阜王路185号
电话:0558-2293591
阜阳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基金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有关参数,最低可缴纳60%,最高缴纳3倍。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974元,即月工资4748元。按相关原则计算,从今年7月起到明年6月底,我市社保基金每人月缴费基数在2849元至14244元之间。职工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按上限缴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
从今年7月至2017年6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48元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缴费确有困难的,可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849元,由本人自主申报确认缴费基数。
阜阳社保单位参保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持以上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主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五、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1.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
六、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阜阳社保变更登记
一、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更会保险登记:
(一)单位名称;
(二)住所或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四)单位类型;
(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六)主管部门;
(七)隶属关系;
(八)开户银行帐号;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归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
四、社会保险变更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