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生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时按比例付保险金。

濮阳医疗保险查询

在线查询:http://www.pyylbx.com/cx_gr.asp

电话查询:濮阳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393)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上门查询:

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处

简介: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处成立于2000年,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综合科、财务和基金结算科、征缴和稽核科、职工医疗服务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老干部医疗保障科、工伤保险中心和生育保险中心共6个科室、2个中心,现有编制45名,负责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以及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工作。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中段473号

电话:0393-4423780

邮编:457000

濮阳医保卡查询网站:http://www.pyylbx.com/

濮阳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持医保卡到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处、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濮阳医疗保险报销

一、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不含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每次在本人签约选择的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就医时,免收挂号费,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居民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二、住院治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

1、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和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以下部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为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为 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为60%;

异地转诊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为 55%。

2、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以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80%。

3、儿科住院的,起付标准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0%。参保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3年,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不超过90%。

5、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和自费费用后,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50%的,按照50%的比例实行保底报销。

濮阳医疗保险转诊

新农合基本政策 

1、起付线:1500元;14周岁以下儿童及二次住院以上起付线降低50%。 

2、报销比:1500元以下不报销,正常转诊1500元—4500元医疗费用报销50%;4500元—5万元医疗费用报销70%;5--8万元合理医疗费用报销80%,8万元以上部分90%报销。非正常转诊降低20%。(除急诊、精神病及定额补偿病种外) 

3、大病保险:河南省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新农合患者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患者给予再次补偿;1.5万—5万部分50%补偿;5万—10万部分55%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65%补偿;每年累计报销限额30万元。

濮阳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濮阳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流程

经办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给代办单位;

2、代办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社会保险积极管理局受理申请;

3、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参保入户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