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社保基数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宜宾市社保局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宜宾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委发〔2010〕15号),设立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宜宾市公务员局牌子。

宜宾社保基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对社保的通知《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对社保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和个体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暂按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确定”。按此计算,我区参保企业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791元/月(即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上限为13431元/月。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为3582元/月(即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上限为13431元/月;2015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为缴费基数的0.5%(按月)和60元/人/年。

(三)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为2687元/月(即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13431元/月。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为3415元/月(即2014年宜宾市职工平均工资),上限为10245元/月。

(五)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为2049元/月(即2014年宜宾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13431元/月(即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宜宾社保转移办理手续

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医疗保险办理材料:

1、单位接收函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表

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申请填表→收集上报→初审上报→复核接收→转出填表→转出注销→确认告知

医疗保险转移流程:

窗口受理发放表格 →材料(齐全的) →实地进行审查 →办理(备案)

宜宾社保查询

网上查询

查询网址:http://cx2.ybxww.cn:6655/login.asp

说明:为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安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询个人社保信息。登录提交后请耐心等待,网站读取社保信息需要一定时间。

电话查询

直接拨打拨打宜宾社保查询电话12333,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宜宾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西段9号

电话:0831-510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