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具备相关条件,并提交保定生育保险所需的资料。

保定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保定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保定生育保险电话多少

易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0312-8212939;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泰元北大街41号;高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0312-6633073;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迎宾路156。

保定生育津贴

女职工因生育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最高限价定额补贴标准支付。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关规定执行。

1、正常生产的1500元;2、难产的1800元;3、剖腹产3000元;4、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1200元;5、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500元;6、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7、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50元;8、上环、取环及实施节育手术150元;9、环情检查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