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长春市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长春失业保险查询
一、电话查询:在长春的参保人可拨打长春社保局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431)12333,可进行失业金参保、缴费等问题的查询。
二、到社保中心查询:消费者可直接到当地社保中心,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让窗口的工作人员为其查询。
三、在线查询:是登陆长春的社保局网站,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到本人的参保信息。
长春失业保险办理地址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012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431-9612333
监督电话:0431-88619194
上班时间:早8:30-11:30 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长春失业保险网站
长春失业保险网站 地址为:http://www.ccshbx.org.cn/,即长春社会保险网,用户可注册登录该网站,查询个人账户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