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失业保险基数
2016年石家庄结合当地实际经济,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做出相关调整。
目前河北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1.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
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3.单位缴费基数上不封顶。
石家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2016年石家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目前石家庄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石家庄失业保险网上申报
石家庄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网地址:http://sybxwb.sjz12333.gov.cn:8103/eapdomain/login.do?method=begin
用户可以登入上述网址,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石家庄失业保险局
石家庄失业保险办理地址为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地址位于石家庄青园街102号,电话为(0311)86687724。需要办理失业保险的用户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办理。
石家庄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
4.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