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广州市将于3月1日起下调全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领取需满足规定的条件。

广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广州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妥申请领取手续的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该费用申领应由原单位在办理减员手续的次月起60天内代为办理。

广州失业保险比例

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宣布,将于3月1日起下调全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即由当前的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降为0.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据悉,降低费率后,广州市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约48万户)均受益,每月减轻缴费负担约1.56亿元,每年约减负18.72亿元。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的。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516元。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今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是1895元,2016年的失业保险发放标准是1895*80%=15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