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失业保险

贵阳失业保险失业人员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条件,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贵阳失业保险统一为875元/人/月(具体每年金额,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按照贵阳社保局相关规定,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需满足一下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贵阳失业保险办法

贵阳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社保局)申领失业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具体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办理所需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登记证明;

3、个人身份证。

贵阳失业保险缴费 

缴费比例

改革前:贵阳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其中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5%,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缴费基数

1、低于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超过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3、在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温馨提示:2014年度贵州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40.58元。

缴费方法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贵阳失业保险福利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贵阳市失业人员只要满足上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即可领取社会保障福利,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