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一些霸王条款

深卡财经  阅读数     2021-02-17 05: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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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是经营货币和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我们平时生活中做什么都离不开银行。虽然银行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但是银行本身却存在很多损害我们利益的霸王条款。下面我就给大家说说具体有哪些吧!

  1、 信用卡没收到就被扣年费

  有市民信用卡还没到手已经被收年费了,信用卡扣费的问题也成为不少人纠结的对象。事实上,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对未激活的信用卡是不得收取年费。这是多数银行已出台的规定,而且银监会对银行的收费行为明确规范: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扣收任何费用。因此出现这种问题,持卡人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

  2、免年费仍继续收费

  银行卡都是有年费的这点用户都知道,但是银行免收年费的政策已经实行了一年多了,这点大家可能不清楚吧。去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一家银行有多张借记卡,其中的一张可以向银行申请免年费和账户管理费。这项通知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到今天为止已经一年多了。

  3、 信用卡全额罚息

  某市民李小姐办理了一家国有大行的信用卡,平时正常刷卡、及时还款。后来,她较少使用这张卡。一段时间过后当她准备销卡时,银行却说欠款60.05元,且已逾期6个月,被纳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原来,5分钱的欠款拖至当年11月时,已“利滚利”到60.05元,整整涨了1200倍。欠款期间银行也并没有打电话通知,银行为什么不主动联系客户,提醒这笔欠款可能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呢?几经交涉之后,李小姐交了0.1元钱,这家国有大行则免除了其60.05元的欠款,并给她出具了一张《无恶意欠款证明》。

  李小姐这种情况不是个案,近年来,由于部分银行的不规范操作,信用卡各种收费陷阱频出,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大部分银行针对信用卡透支到期未还清,哪怕剩下1分钱未还清,都会实行全额罚息。换句话说,假设持卡人透支了1万元,只差1分钱没还,银行也要按1万元进行罚息。不过现在已经改善,成员单位可实施部分计息,即对贷记卡(即信用卡)透支额中已还款金额给予利息减免优惠,对未还款部分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收取利息。公约还提出,成员单位对贷记卡持卡人收取的滞纳金不应计收利息,且滞纳金收取金额上限不超过透支本金。

  4、信用卡凭密码交易被盗刷银行不负责

  某市民邱女士某天,手机上接到信用卡刷卡交易提醒,显示卡片在澳门刷了103506元,随后又被取现3000元港币。而邱女士半小时前,才刚刚用这张卡片支付过和朋友聚餐的费用,她根本不可能在短短个把小时分身两地。邱女士立即向银行递交“拒付申请”,同时报警。然而,这笔钱还是从卡里转走了。邱女士和银行交涉时,银行答复:凭密码消费的交易,银行方面概不负责。

  法律专家则表示,如果证据表明卡主确实没有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交易,那么就应由银行来承担损失。因为银行与信用卡持卡人之间成立的是一种由银行授信、在一定额度内,允许持卡人刷卡取现或者消费的合同关系。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储户身份标志,只有在三者一致时,才能允许交易。不管作案者如何取得卡号和密码,银行未能识别伪卡,允许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三者不一致的情况下交易,导致盗刷发生,这就表明银行的交易安全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同时银行卡的造卡程序也存在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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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的一些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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