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自贡医疗保险查询

自贡医保电话查询

自贡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813-8115530),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自贡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自贡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自贡市汇东路118号

办公室 电话:0813-8115530、8115530 基金征集科 0813-8115921  

自贡市自流井区医保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务中心

办公室 电话:0813-2106910 、2106910 征集股 0813-2106852  

自贡市贡井区区医保局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区太和桥3楼

办公室 电话:0813-3316170、3316170 征集股 0813-3316170、3316170

自贡市大安区医保局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区

办公室 电话:0813-2210630   征集股 0813-2210639

自贡职工医保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 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度月 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当月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自贡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为“8+2”,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共同负担。参保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自贡医疗保险办理

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需带齐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已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未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携带市(区)编委机构批文及复印件;

  (2)地税登记证: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4)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统计基层年报表(B104报表);

  (5) 填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核定表》;

  (6)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