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绍兴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网上查询

绍兴医疗保险查询网址:http://122.224.25.203: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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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

绍兴市社会劳动保险查询电话:(0575)12333

查询内容包括: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

社保局查询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市铁甲营2号

电话:0575-88907148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县柯桥鉴湖路23号

电话:0575-84787176

缴费比例

绍兴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

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

1.2014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高于145116元的,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按12093元确定;低于48372元的,月缴费基数按4031元确定。

2.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262元。

城乡居民:

1、本区户籍一般人员和区外户籍宗教教职人员: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补助680元。

2、重点优抚(抚恤优待)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个人不缴费;政府补助960元。

3、区内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助860元。

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基金的视作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须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注:不足规定年限的,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绍兴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市社保局登记申报处一科受理业务科审核作出准予参保登记

绍兴大学生医疗保险

(一)门诊医疗待遇:医保年度内,参保学生在绍兴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校医务室或社区医院等)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可报销50%。  (二)住院医疗待遇:医保年度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定的起付标准,在政策范围内可报销80%-95%。  (三)大病医疗保险: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参见医保说明)发生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后,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45万元的,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补助比例为55%。  (四)意外伤害补充险:学生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非本意引起的身体伤害,可享意外伤害保险。  以上待遇,具体参见《绍兴市本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