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领取需满足规定的条件。从2016年7月1日起,兰州市将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兰州市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兰州失业保险领取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兰州失业保险比例上调2016

从7月1日起,兰州市将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城关等五区及兰州新区将调整为每人每月1081元,永登等三县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9元。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7月1日起,提高兰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此次调整后,兰州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兰州新区执行标准由983元/月,调整为1081元/月,提高98元;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执行标准由917元/月,调整为1009元/月,提高92元。

兰州失业保险网上查询

登陆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rsj.lanzhou.gov.cn/,可查询失业保险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