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公积金贷款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营口公积金查询

营口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ykgjjzx.gov.cn/ecdomain/framework/ykgjj/kkdcfhma-pfcd-bbno-leoj-nmfcknbikdpg.jsp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电话查询

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12329

营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电话查询:2670000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查询项目: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营口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

2.还贷情况提取公积金业务

3.租住住房支付月租

提取材料(共同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结婚证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3.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

提取流程:

1.申请人填写《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加盖印章;

2.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印章,出具《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付款专用凭证》;

4.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到受委托银行提取公积金

营口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所在工作单位在公积金中心设有账户;

2.按月足额连续存储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足1年;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偿还能力的债务;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具有购房总额30%以上的自有资金;

6.同意用拟购买的自住房屋作抵押;

7.同意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公证、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

贷款材料(商品房):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4、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开具)

5、工资收入证明(两份、机关事业单位不需)

6、所购房屋的首付款收据

7、商品房买卖合同。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2.75%

5-30年(含30年)3.25%

贷款期限:

商品房贷款时间最长期限为30年,二手房贷款的时间最长期限为15年